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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在正规的金融机构或银行贷款中,会有详细的贷款协议,其中成都利息会有明确的说明。因此,当我们还款时,还款金额包括本金和全额成都利息。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有时成都利息不需要偿还。
2023-01-08 小编会给你科普这五种不需要偿还的成都利息:
一、斩头息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成都利息不能提前从本金中扣除。成都利息提前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贷款金额返还贷款,计算成都利息。
比如前段时间有朋友借了几千块钱,半年利润18万的消息:小李的笔记本电脑丢了。因为手头资金少,他向一个非正规平台借了3000元,约定7天到期5000元。
这2000元的差额就是我们所说的砍头成都利息,这2000元不能计入成都利息计算范畴~
二、贷款协议无效
如果您的贷款协议无效,则不需要偿还成都利息,甚至不需要偿还本金。
那么什么样的协议被认定无效呢?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情况。只要符合一项要求,被认定合同无效:
一、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2、将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转移给借款人,借款人有权提前知道事实;
3.贷款人事先知道借款人借钱是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借款人有权在借款前知道从其他企业借款或从本单位职工集资获得的资金,并转贷给借款人牟利;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的强制性规定。
三、成都利息超过法定范畴
中国法律明确了民间借贷的成都利率范围,将债务分为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和无效区三个区域。
其中,对无效区的解释是,借款人约定的成都利率超过年成都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成都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年成都利率36%以上的成都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超过诉讼时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许多贷款人在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时间,这埋下了隐患。如果借款人两年后仍不还款,即使贷款人起诉,也会有效,更不用说成都利息了,甚至本金也可能无法收回。
五、无约定成都利息
当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没有明确的成都利息解释时,他们不能偿还成都利息,只能偿还本金。《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贷款合同支付成都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成都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私人贷款往往只是口头协议,或者成都利息没有在借据中注明。一旦不写,就被视为无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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