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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有很多人在那里打拼,会选择在那里买房,首选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买房,那么,深圳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是什么,流程是什么?
深圳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买房条件有哪些?
1.申请当月前,在本市或异地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及异地缴纳公积金的时间可合并计算)。
2.有能力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信用状况良好。
3.本市未发生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能够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1.申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购买未来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应先查询预售住房对应的委托银行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选择相应的银行网点;
购买现有房屋和存量房屋的,应当查询委托银行指定的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选择办理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网上办公大厅填写申请材料,也可以直接持材料到委托银行贷款网点办理;申请人转公的,请先登录网上办公大厅预约,填写申请材料后向银行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委托银行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受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申请材料,作出受理或者拒绝受理的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通知需要补充的材料;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现场更正后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审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住房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决定给予贷款;不符合条件的,决定不予贷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确认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者不给予贷款的决定。
4.结果。申请人到受理银行网点领取《深圳市个人住房长宁长宁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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