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免费申请、更多贷款、更多选择
贷款月息低至0.27%
贷款咨询电话:13926540341
抵押合同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要债权的类型和金额。被担保的主要债权类型主要包括:金钱债权、不能用金钱计算的目标债权、以支付替代品为目标的债权、有条件的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的债权等。主要债权的金额是指主要债权的财产金额或劳动者支付的工资和劳动费。一般来说,如果不是金钱债权,则应将债权目标转换为金钱。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期限。抵押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否则抵押合同难以履行。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抵押品的名称、数量、质量和状态是指抵押品是什么标的,抵押品有多少,抵押品的质量和抵押品的现状。抵押物的所在地是指抵押物在签订抵押合同时的地理位置。抵押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指抵押物是谁拥有的,或者享有抵押物的使用权。
(4)担保范围。担保范围是指抵押人以抵押物设定抵押并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东坑镇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内容是抵押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上述条款规定的内容的,可以纠正,但不会因此而失效。
国祥金服拥有资深银行贷款经验:专注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企业贷款、票据税贷、二次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经营贷、消费贷、装修贷、薪资贷、个人公积金及社保贷;无公司/空壳/双刚/黑/名单/单签/高评高贷/双拼房/网红盘/毛坯房/农民房/军产房以及垫资赎楼、债务重组优化等皆可操作。
专业解决银行贷款难题,咨询请直接联系 王经理:13926540341(微信同号)(全国可做)。
免责声明:部分图文来源网络,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删除。
咨询热线:139-2654-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