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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或配偶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商业住房抵押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贷款尚未结清;
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机公共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在本市发生住房广东广东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广东广东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或者一方为共同申请人的,父母双方均不得在本市发生住房广东广东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广东广东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原商业住房抵押贷款的申请,经原商业住房抵押贷款银行同意;
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共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在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无逾期贷款记录,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住房抵押贷款住房广东广东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商业公共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质押);
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贷款期间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公共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明确规定。
深圳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二份);
2、婚姻证明(原件及一份);
3、原购房买卖合同(银行印章复印件);
4、原购买房屋的房原购房为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已办理房产证的,必须提供本材料,未办理房产证的,无需提供本材料;原购房为新商品房,未取得房产证,以其他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无需提供本材料)(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
5、原贷款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额度的,应当同时提供贷款合同或者发行银行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原贷款支付证明(贷款借据等)(验原件收一份);
7、原贷款还款明细及还款计划(原件一份,至少一份,包括***近12期记录);
8、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房地产证其他商品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房提供抵押担保的,应当提供抵押房产证复印件、抵押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房产权利人已婚的,应当提供结婚证和权利人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指定评估公司在30天内出具的抵押房产询价单或者有效期内的评估报告(申请时提供房产询价单的,应当在贷款前补充评估报告原件);
9、原购房产权人包括未成年人的,应当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监护人公证书或者可以证明关系的户口簿,并提供未成年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一份);
10、还款账户(原商业住房抵押贷款所购房屋权利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借记卡或存折,验收原件复印件);
11、主要申请人的父母为共同申请人的,应当提供能够证明相互关系的户口簿(原件一份)或者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证明(原件);
12、其他需要的信息。
13、职工申请组合贷款的,应当按照受托银行商业贷款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商业贷款转广东广东公积金贷款流程1、贷前咨询:贷款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领取相关表格。
2、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3、贷前调查: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贷款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个人信用调查、房地产调查、房地产评估等贷前调查。
4、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贷款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调查,决定同意贷款或者不同意贷款。
5、结清原商业贷款,取消原抵押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贷款后,通知贷款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原商业贷款,取消原抵押贷款。
6、签订合同:贷款申请人持原商业贷款结算证明和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国祥金服拥有资深银行贷款经验:专注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企业贷款、票据税贷、二次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经营贷、消费贷、装修贷、薪资贷、个人公积金及社保贷;无公司/空壳/双刚/黑/名单/单签/高评高贷/双拼房/网红盘/毛坯房/农民房/军产房以及垫资赎楼、债务重组优化等皆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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