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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
2007年5月,胡先生购买住宅一套,并办理了横沥镇横沥镇房产抵押贷款。(详细信息进一步了解无担保无抵押网上借贷可查看更多)房产证做为商业银行的质押证实由银行存放。但是,有一次胡先生听同事说办理了预告登记,但房产证应该由自身存放。那样,房产证到底该由哪一方存放呢?
【法律法规分析】
应当由胡先生存放。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横沥镇房产抵押的,审批机关理应在本《房屋所有权证》中作项证支配权记述后,由抵押权人收执。换句话说金融机构必须在房屋产权证上注明支配权类型为“质押”,等购房者还彻底款后再为其办理抵押注销办理手续。但房屋产权证明证须经购房者存放。
【法律条文连接】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质押权能够随债务转让。抵押担保出让时,应该签署质押权转让协议,并办理质押权工商变更,质押权出让后,原权利人理应告之抵押权人。经质权人允许,质押房地产业能够出让或是租赁。质押房地产转让或是租赁所得的合同款时,应向质权人提早偿还债务并办理抵押变更登记;超出债权数额的那一部分,归抵押权人全部,不够部分由借款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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