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免费申请、更多贷款、更多选择
贷款月息低至0.27%
贷款咨询电话:13926540341
抵押贷款涉及到抵押物抵押这一环节,贷款的时候不仅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还要抵押登记,那么抵押贷款财产抵押登记需要到什么部门去办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2、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3、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4、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以上就是小编对“抵押贷款财产抵押登记需要到什么部门去办理”进行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如果大家想办理财产抵押贷款,可以提前做详细了解,有问题可以向国祥金服咨询!
国祥金服拥有资深银行贷款经验:专注抵押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企业贷款、票据税贷、二次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经营贷、消费贷、装修贷、薪资贷、个人公积金及社保贷;无公司/空壳/双刚/黑/名单/单签/高评高贷/双拼房/网红盘/毛坯房/农民房/军产房以及垫资赎楼、债务重组优化等皆可操作。
专业解决银行贷款难题,咨询请直接联系 王经理:13926540341(微信同号)(全国可做)。
免责声明:部分图文来源网络,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可联系删除。
咨询热线:139-2654-0341